企业债务追讨
清账公司专业提供各类企业债务追讨服务,企业债务是指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负债。企业讨债有难度是事实,然而企业讨债也有技巧。首先要对企业进行资信调查,然后实地考察,最后开展业务。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包括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一、企业债务追讨种类
对于企业来说,债务的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
1.战略性发展需要而筹措的长期债务
2.短期资金不足而借入的短期借款
3.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应付项目。
其中,企业战略发展需要而对外筹措的长期借款为企业主动承担的债务,是有计划有安排进行筹措并能够利用战略发展后获得的收益进行偿还的部分。这部分债务主要对应企业购置设备、引进技术、开发新产品、对外投资、调整资本结构等而筹措的资金。短期借款则是企业为了应对短期资金不足而向企业外部筹措的资金,如企业为现金周转或偿还债务等而筹措的资金。应付部分则一定与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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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债务追讨技巧
1、了解逃债者的逃债方式,只是追债的第一步。
用法律武器追债,是企业不得已的选择,最好能够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业追债的最高目标。企业在发生业务联系时,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这是业务开展的基础。了解对方企业资信,要先调查对方企业的工商登记资料。这是了解对方企业资信的必备工作。在查工商登记资料时,有些工商局不仅提供简单的注册资料,有时还会提供该企业详细的年审及企业变更资料,这些资料是了解企业资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结合这些资料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业的资信。
2、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
实地考察对于生产型企业是一种特别有效的办法,但有些地方官商勾结非常严重,通常的风险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代理过这样的案例,一外商与某地政府合作开设一大型设备生产厂,利用当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块建厂房,工程款是施工队垫资的。建好后用厂房融资租用设备,向我当事人招揽业务,向其供货,像这样的小供应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结后60天付款。在供应了几十万元的货后,对方只支付了几万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起诉后,法院判决该设备生产厂支付欠款,对方却已无财产可以执行。设备和厂房均被抵押,施工队和供应商天天找他们要钱,当地政府要我们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屁股跑掉了。当我们要求法院判对方破产清算时,法院却迟迟不予立案。我们知道法院受到了当地政府的压力。面对这样官商勾结的逃债,通常的防范措施无济于事。所以,当企业了解到对方有政府背景时,应更加具体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从事。
3、调查完企业资信,正式开展业务,下一步就是怎样签订合同了。
有一些企业不重视合同,认为出事找人解决就可以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法制建设不完善,确实存在着有时“找人”比合同管用的现象,但“找人”也要付出成本,如果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做出对企业有利的约定,可能比“找人”的成本更低,而且更起作用。
三、企业债务追讨手段
一旦企业发生债务拖欠,就必须追讨。追讨虽然是对债务发生的弥补,但只要方法、策略运用得当,未必晚矣。讨债的手段一般有:
1.行政手段
我国政府机关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讨债人可通过行政手段帮助实现讨债的目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也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如果能得到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那效果更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特别是本位主义的作崇,实际上债权人很少能得到债务人上级主管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只能把它当作一种辅助手段。
2.经济手段
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但要使此法奏效,必须是债务人不尽快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他自己就将因债权人中断其协作关系而遭受更大损失。但要注意如果是双方或多方协作订有协作合同,其协作行为受合同的约束,那债权人就不能随意采取中断协作的方法迫使债务人还款。否则,可能会因违反合同反受债务人追讨、纠缠。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是双务合同,如技术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债权人实现权利的同时也是就承担某种义务,债务人在履行债务之后,也就享受相应的某种权利。在此条件下,当一方债务人不及时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债权人一方就可同时享有抗辩权。
3.法律手段
依法讨债是法律赋予每个债权人的权利,每个债权人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天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无须经过法院审理程序,有快速便捷特点。若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提出诉讼。
4.扶植手段
如果债务人不能及时偿还债务,经过认真调查确实是债务生产经营活动出现问题或经营管理不善等造成的,为了让债务人具备还债能力,有时债权人对债务人给予经济资助,提供技术支持,帮助改善管理等手段,向债务人“输血”。但债权人要充分认识此法的风险性,应随时对债务人接受的“资助”情况进行了解、监督、指导,以使债权人再次“投资”真正起到“再造”作用。债权人也可以对债务人实施一些短期效应的帮助,如为债务人撮合几笔投入少、见效快的生意或向债务人提供自己畅销产品供其销售,使债务人能在短期内获利以清偿债务。
四、企业债务追讨形成过程
企业的生产过程可以划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大部分,三大部分的有机结合和顺序进行才能使企业正常的运行并发展。其中,筹资活动是企业筹措资本的一项基本活动,企业通过经济有效的筹措和集中资本来支持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的正常进行。
资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是企业创建和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从创建到生存发展,不同的阶段,企业资本需求的原因是有差别的。企业最初刨建就需要筹资,以获得设立一个企业必需的初始资本;在企业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始终维持一定的资本规模,由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发展变化,往往需要追加筹资;企业为了稳定一定的供求关系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对外开展投资活动,同样也需要筹集资本;企业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适时采取调整企业资本结构的策略,也需要及时地筹措资本。
企业筹资的基本目的是为了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企业在持续的生存与发展中,其具体的筹资活动通常受特定的筹资动机所驱使。由于企业资金需求的原因不同,企业筹资的具体动机也是多种多样的。例如:为购置设备、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而筹资;为对外投资、并购其他企业而筹资;为现金周转与调度而筹资;为偿还债务和调整资本结构而筹资等等。
企业筹资分为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两部分。股权资本的投入者要求企业以高于市场平均利率水平的目标红利分派红利;债务资本的投入者也要求企业以既定的利息率定期支付利息作为取得债务资本现金的代价。因此,红利和利息成为企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需要逐步偿还的负债。